淺析30噸減水劑儲罐的清洗及要求事項
1、
30噸減水劑儲罐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定期清洗儲罐沉積物,儲存不同物品應按規定進行清罐。清罐前必須對管線和電氣連接采取隔離措施。儲罐清洗應指派安全主管在現場指揮監督作業(持證上崗)。
2、清罐前根據儲罐儲存品種、類別、數量,制定具體切實可行的清洗方案;按清罐安全要求進行,以防發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3、貯罐準備清洗時,應將其中的可燃氣體和易燃、易爆、有毒氣體全部排出。易燃、易爆、有毒液體倒空后,還應用惰性氣體吹掃。
4、清洗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化學品儲罐所用的手持工具應為無火花安全工具和全棉清潔用具。
5、清洗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化學品儲罐,須設置施工標識,并嚴禁無關人員接近。
6、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化學品儲罐清洗時應適時測試罐內氣體濃度,并采取相應的安全和個體防護措施。安全員在作業前應對進入設備作業時危險性進行分析,檢查清罐設備、現場、消防器材、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7、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化學品儲罐清洗之殘渣、廢水按照國家廢棄物清理法規處理。
8、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化學品儲罐清洗作業期間,安全負責人須在現場監督清洗作業過程。
9、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化學品儲罐清洗后,安全負責人應立即檢查所有部件,恢復到正常狀態。
10、30噸減水劑儲罐清洗裝毒害品罐時,作業人員應具備有操作相應毒害品的知識,作業人員應佩帶手套和氣體防護器具。
11、儲罐清空時,應反復注水,盡可能將罐內余料抽盡。
12、機械通風時,由電工負責安裝臨時風機,進行機械通風。
13、可燃氣體檢測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當爆炸氣體氣濃度超過該爆炸濃度下,禁止作業人員入罐。
14、清罐作業前,安全員對清罐設備、現場檢查,對清罐作業人員進行清罐安全教育,落實監護人員、安全防范措施后,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作業人員、監護人按規定著裝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15、清罐作業過程中,如果作業條件發生異常變化,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16、安全監護人應加強現場的安全巡回檢查,發現違章現象,監護人應收回《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停止作業。
17、30噸減水劑儲罐作業完畢后清罐負責人和監護人應做好清罐后的現場安全檢查、清點人員、工具等,消防器材及時收回,及時拆除臨時用電。